被譽為國軍三大特種部隊之一的「夜鷹特勤隊」,發生一起張姓受訓新兵因有意退訓不服管教,怒告隊上區隊長、分隊長涉嫌強制、恐嚇及陸海空軍刑法凌虐部屬等罪,結果遭到打臉。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出,憲兵特勤隊肩負重任,隊上幹部的相關要求,均為提升訓員抗壓性、意志力、團結心、向心力及維護團隊行為紀律的訓練所需,因此全部處分不起訴。
該名憲兵特勤隊55期的張姓新兵,今年3月9日至隊上接受新進人員訓練後,僅短短5天便表明退訓意願,但因尚未完成退訓程序,因此依然隨其餘新兵繼續接受嚴格訓練。
張姓新兵基於不滿鄭姓區隊長、黃姓分隊長要求自己唱軍歌沒唱好要親吻對面班兵、用餐腰桿未打直就要蹲在椅子上吃飯、菜飯沒吃完被倒入飯鍋內混合在全部吃完,還在自己不服管教後,在戰技訓練場嗆聲要不要單挑打一場等,憤而對鄭、黃2人提告。
鄭、黃2人到案後,都對於當下的管教提出合理解釋,供稱並非針對張姓新兵,而是循序漸進地要求全體訓員,否認所有指控。檢察官調查後認定,該特勤隊員訓練計畫中,新訓人員須經三階段特種作戰準則、研析等課程,獲得基礎特種作戰職能,並以服從訓練貫穿全程落實執行,方能有效提升其抗壓性、意志力、團結心和向心力。
此外,憲兵特勤隊身為人質營救與反劫持、特殊要員護衛等高壓、高風險任務的特種勤務部隊,其訓練需鍛造「三棲與極端環境」適應力,需要訓練隊員在極度惡劣環境下的心理韌性、耐力等作戰能力,並配合團體執行任務,因此對於訓員的團結、向心力及對長官的服從更加要求,以求使命必達,鄭、黃2人相關要求,均為特勤人員訓練的一環,非屬逾越教育、訓練的強暴脅迫、恐嚇或凌虐行為,故將2人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