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部新北市泰山區某營區一名田姓上士,今年1月5日凌晨不僅不假外出喝酒,直到凌晨5時許換哨前一刻才匆匆返營,最後因酒醉躺在營區大門正哨亭呼呼大睡。新北地檢署考量其無前科,事後深表悔悟,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廢弛衛哨職務罪罪予以緩起訴,另須支付國庫3萬元。
檢方查出,依照該營區原排定的兵力派遣表,田男應於1月5日上午5時30分至7時30分擔服正哨哨兵,不料田男竟於當日凌晨1時25分許,禁不住同袍邀約而不假外出,甚至喝到大醉方休。
經查,田男離營喝酒直到上哨前最後一刻,才在凌晨5時23分返回營區,以致接哨遲到,但他接哨後仍未清醒,於執行衛哨勤務期間因精神不濟,倒在營區大門正哨亭睡著,直到被營區黃姓同袍發現通報,經憲指部新北憲兵隊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後,將其移送法辦。
事後,田姓上士坦承犯行並寫下悔過書,檢方考量他沒有前科,僅因一時失慮而觸法,犯後深表悔悟,經此司法偵查程序後應有所警惕,且犯罪情節輕微,因此要求他寫下悔過書後予以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向國庫支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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