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集團被控在診間私裝攝影機密錄,台中市衛生局派員針對該集團台中2家診所稽查,發現公共區域、詢問室天花板上都疑有具監視功能的「煙霧偵測器」,將2店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今收受、分案,聯繫後全案將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表示,今上午收受台中市衛生局移請偵辦愛爾麗診所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函文,檢方已分案,並與新北地檢署聯繫後,案將移請新北地檢署併案辦理。
台中市衛生局,5日派員到崇德路、文心路2分店稽查,分別在諮詢室、針劑室及診療室等區域發現煙霧偵測器,若調查確認錄影未具特定目的或未取得病患書面同意,將依個資法處5萬元至50萬元罰鍰,另若有洩漏病人秘密事實,將依醫療法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