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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保母劉彩萱姊妹虐死「剴剴」…案件三審審理中 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

惡保母劉彩萱姊妹虐死「剴剴」…案件三審審理中 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長期凌虐1歲10個月男童「」,造成全身42處傷勢、牙齒斷裂、生殖器裂傷,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一、二審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分別判無期徒刑、18年徒刑,案件上訴三審審理中。劉家姊妹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昨開訊問庭後,裁定兩人均延押2個月,可抗告。

劉彩萱、劉若琳羈押期限於6月23日屆滿,因第三審羈押由第二審法官代為訊問,兩人昨從看守所被提解至高院開庭。法官問及對於是否延長羈押的意見,兩姊妹皆表示由律師代為回答,兩人的委任律師則請法院依法審酌。檢察官則指出,劉家姊妹羈押理由並未消滅,仍有羈押的必要性,建請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本案源於劉彩萱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照護剴剴,但多次以不聽話為由,用繩索、布條綑綁四肢及頭部,將剴剴身體對折,用口罩、保麗龍遮蓋眼睛後,用膠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更曾綑綁後塞進水桶,長時間讓剴剴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

劉彩萱、劉若琳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絞碎燒焦物餵食剴剴,不幫剴剴穿衣,致剴剴營養不良、感染肺炎,同年12月23日晚間剴剴嘔吐、手腳冰冷,劉彩萱隔日送醫,剴剴仍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一審認定劉家姊妹有凌虐剴剴的行為,依法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認為劉家姊妹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的工具,短暫3個月內反覆密集的以非人道方式凌虐,且凌虐方式「五花八門」。

合議庭認為,劉家姊妹以大欺小、恃強凌弱、以虐取樂,一審量刑沒有裁量不當之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分案審理中。

保母劉彩萱(圖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保母劉彩萱(圖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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