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陳姓貨船船長和6名船員,開船前往越南外海涉嫌接駁毒品大麻後,前往彭佳嶼西北方海域要交買家時,見我方海巡艇後蛇行拒檢。海巡人員登船後發現大麻本案毒品,帶回調查。檢方偵查後,依違反走私、毒品條例起訴7人。
檢方今天指出,陳男等7名中國籍男子,去年7、8月間共謀,運送第2級毒品大麻給台灣買家,依照計畫,陳男可獲得1萬3000元報酬,其餘6名各可分到人民幣4至5000元報酬。
陳男等7人在去年10月底、11月初付諸行動,由陳男擔任船長,其餘6人為船員,共同搭乘「SHUN TAN」號貨船從中國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某港口出發,行駛到越南外海,從不詳船舶接收以白色布袋裝盛的大麻後,隨即轉向朝台灣西北方公海約定的面交點,準備把大麻交給出面接收的船隻。
偵防分署基隆查緝隊接獲跨國情資,得知有船舶將在北部海域走私毒品,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周靖婷指揮偵辦。海巡人員去年12月2日在彭佳嶼西北方64浬海域,發覺「SHUN TAN」貨船,自動識別系統(AIS)碼顯示船籍是中華民國,但船尾懸掛馬來西亞國旗,不符船舶法規定。
海巡艇多次廣播命貨輪停航接受檢查,但陳男反而蛇行拒檢,逃逸過程中兩船還發生碰撞。海巡署決定以特勤隊攻堅,施以震撼彈等低致命性彈藥,再強靠登檢。
海巡人員在貨船上看到任意堆放的麻布袋,旁邊散落數包真空透明包裝,上面打印「DOPE」字樣,疑似乾燥大麻花貨品。海巡人員以試劑查驗,呈現大麻陽性反應,立刻以現行犯逮捕陳男等7人,並將人船押回偵辦,清點船上共有19大袋乾燥大麻花,總重約333公斤,市價約6.67億元。
海巡人員製作筆錄後,將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定7人共同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2級毒品罪嫌、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嫌重大,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昨天偵查終結,起訴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