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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稱鏡週刊海外不明資金最少8億元 黃國昌喊話刑事局:何時辦?

影/稱鏡週刊海外不明資金最少8億元 黃國昌喊話刑事局:何時辦?

認為民眾黨主席發言影射鏡週刊教唆黑道小弟在上報女記者陳燕珩父親車上放置鐵釘,自訴黃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開庭,黃出庭否認犯罪,並稱鏡週刊有海外不明資金8億元,已去刑事警察局告發「什麼時候要辦?」

黃國昌庭後表示,開這個庭只有4個字可以形容叫「莫名其妙」, 黃說,鏡週刊一天到晚在報導假訊息、垃圾訊息,被打臉好幾次後,現在惱羞成怒,對他提起妨害名譽「我講的全部都是事實」。

黃國昌表示,鏡週刊自己從避稅天堂海外MMG公司來的不明資金最少8億,他說的到底有什麼錯?黃說,真正要問的是不明資金他已去刑事警察局告發「什麼時候要辦」、「還是在賴清德政府主政下,配合民進黨政府亂搞的媒體通通都不用去查,雙標成這個樣子?」這場訴訟,單純的是在浪費他的時間。

週刊自訴,陳燕珩曾撰寫「鏡週刊集團虧空16.8億瀕破產,社長裴偉設海外紙上公司MMG搬8億全燒光」的新聞,黃2025年10月捲入「狗仔」跟拍風波接受聯訪時,指稱「她(陳燕珩)在追查一些弊案的時候她們家地下室、她爸爸的車子被塞滿了鐵釘」等語,影射公司教唆黑道小弟或酒店少爺放鐵釘恐嚇。

鏡週刊認為,黃國昌當時先提「精鏡傳媒集團最少有8億的資金」,隨後說「上報有一位非常有勇氣的記者叫做陳燕珩」、「她在追查一些弊案的時候,她們家地下室、她爸爸的車子被塞滿了鐵釘」,故意將2件事不當連結,自訴黃加重誹謗罪。

法院今開庭審理,黃國昌出庭表示,已在訴狀中提供詳細的逐字稿,批週刊的提告是莫名其妙,黃重申,鏡傳媒成立迄今虧了十幾億「裴偉有8億元嗎?」

由於自訴代理人陳泓霖、黃國昌都不聲請證據調查,法官排訂10月16日上午10時辯論,之後結案。

黃國昌今出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黃國昌今出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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