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25歲葉姓女子今早開車載幼兒出門,在鄉南北三路與東西五路,與82歲簡姓的電動輔助車發生碰撞,簡送醫不治。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葉女當時下車查看時還手抱幼兒,警方表示,葉女酒測值為零,肇事原因還待釐清,至於幼兒未乘坐安全座椅,依規定可開罰最高3000元。
警方今天上午8時許獲報趕到現場處理,初步調查,當時葉姓女子駕駛白色休旅車沿南北三路直行,與沿東西五路直行、乘坐電動輔助車的簡姓婦人發生碰撞。
現場撞擊力道猛烈,簡姓老婦噴飛後,重摔在地,電動輔助車也被撞到零件四散;事發後,葉姓女子抱著幼兒下車查看,車輛還一度往前滑動,她趕緊返回車上拉手煞車。簡姓老婦送醫後傷重不治。
警方調查,葉姓女子酒測值為零,還在釐清肇事原因,至於車上幼兒疑似未依規定乘坐安全座椅,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3項規定,可處駕駛人1500元到30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