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區文化一路昨天傍晚有1輛金龜車在馬路上起火燃燒,恰巧距離派出所不遠,員警趕到現場看到火光立即衝回所內拿滅火器折返,在消防隊抵達前先壓制火勢阻止災情擴大,隨後於30分鐘內拖吊事故車恢復交通順暢。
昨天傍晚6時許正值交通尖峰時段,55歲吳姓女子開車沿林口區文化一路一段內側車道行駛,接近麗園一街口時赫然看見前方引擎室冒煙,隨即起火燃燒,趕緊下車報案求救。
事故現場距離林口警分局文化派出所僅約100公尺,最近的消防分隊則約2公里。文化所警員魏碩亨抵達看見車頭已起火,立即衝回所內拿乾粉滅火器折返,其餘員警也陸續再送滅火器到現場,迅速壓制火勢。
隨後消防隊趕抵射水降溫處理殘火,現場無人受傷。警方接著通知拖吊車將事故車輛移走,不到30分鐘恢復交通順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