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李姓男子昨晚駕轎車行經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時,疑為撿拾手機充電線,不慎追撞停在路旁小貨車,小貨車再推撞前3輛汽車,總共有5輛車受損,警方據報前往處理時,李男未在現場,被警方依肇事逃逸開罰,最重可處3千元罰鍰,另要負擔賠償另4車的毀損賠償責任。
警方指出,昨晚10時43分許,花壇中山路二段72號前發生5車連環撞事件,警方據報前往處理,未見肇事駕駛人在現場,警方隨即調閱路口監理器,發現是肇事轎車先撞上停在路邊的小貨車,小貨車接著推撞前方3輛車,總計造成5輛車輛受損,肇事轎車車頭嚴重受損,被撞小車後車身幾乎全毀。
警方即依車牌找到肇事的李姓男子到案說明,他表示,當時要撿拾手機充電線而不慎分心,才釀成此一連環撞事故。警方為他酒測,酒測值為0。
警方表示,警方到場處理時,李男未在現場,雖然他辯稱離開現場是為了找朋友協助處理,仍構成肇事逃逸,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可處1000元至3000元的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警方呼籲駕駛人,開車時,應養足精神才上路,而且要專心駕駛,注意路況,才不會危及自己與他人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