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林姓男子今天下午1點10分左右駕車行經3號北向142.3公里苗栗通霄路段時發生,消防局接獲通報趕往,火勢在半小時內撲滅,林男在汽車起火前已安全離開車子,沒有受傷,事故原因有待調查。
警方初步調查,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事故路段,發現車子冒煙,立即將車輛停至外側路肩查看,車輛不久就自燃起火,火勢在下午1點39分撲滅,無人受傷,現場狀況於2點3分排除,確切起火原因將由苗栗縣消防局鑑定。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車彎,人員下車時要面向來車,退到安全處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