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三分局和順派出所員警巡邏經安南區安和路四段時發現一輛違停轎車,上前盤查正站在車旁的23歲王姓男駕駛,他見警靠近時想離開現場,經查證身分後,發現他於8月底才因案被台南地檢署發布,他雖辯稱「我不知道」,員警仍當場將他逮捕並帶返所內偵辦。
當員警告知王已被發布通緝,他辯稱不知情,甚至對員警上銬舉動頗有微詞,直說「我不會跑」,員警說明,為確保自身及同事安全,依法將他逮捕上銬。
三分局和順所副所長許永勳與警員劉還鍵昨晚8至10時擔服巡邏勤務,行經安南區安和路四段時,發現一輛違規停放轎車,上前盤查正站在車旁貌似等人的王男。經查證身分,他竟是台南地檢署8月29日發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犯,員警立即依規定現場逮捕並帶返所偵辦。
分局強調,日常巡邏看似平凡,卻常是破案契機;這次案件展現員警細心觀察與果決作為,對維護社區治安有具體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