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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華1.2億天價交保 半小時內辦妥

張國華1.2億天價交保 半小時內辦妥

台北地檢署追查案,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大房長子因擬制性獲利高達廿一點一億元,檢方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命一億兩千萬元交保,除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外,也施以手機監控,不到半小時就火速完成辦保。離開北檢前被問及捲入內線交易疑雲有無要說明,他淡定笑說「以後再說吧」。

據了解,張國華接受偵訊時,否認內線交易,供稱購買長榮海運未違反證交法,但檢調依據重大消息成立時點,比對金流分析,認定他身為內部人士,主觀上「實際知悉」未公開的重大消息,客觀上也在禁止交易期間買進股票,具備犯罪故意,因此決定重金交保。

張國華被控內線交易擬制性獲利一五○億元,依證交法規定,若犯罪所得超過一億元以上,刑期從七年起跳,罰金最高可達五億元。

長榮海運二○二三年間申報轉讓長榮航空股票,上百億交易金額,利益逾六十億元。股東前年委託律師告發張國華等內部人涉內線交易,直指張國華買進九萬多張長榮海運,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同天賣出約十七萬張長榮海運股票。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長榮集團在張榮發過世後,外界曾稱其後代有「海空分家」規畫,張國華以由他掌管海運為由,航空經營權擬轉給三弟,相關人及巴拿馬國際因此配合出脫長榮海運股票,但張國政一家依約拋售一萬一八○○張海運股票後,後來卻未如預期買進航空股。

檢方追查,張國華一家三口的帳戶及掌控的子公司不僅涉嫌在禁止交易期間購買高達逾十七萬張長榮海運股票,擬制性獲利廿一點一億元。

另外,二○二三年六月,長榮海運董事會就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但拖至八月十一日才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但張國華在重訊公布前,早已透過其他公司名義買進長榮航空股票;反而張國政卻無法收購足夠取得經營權的長榮航空股分,才發現哥哥並未放棄長榮航空的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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