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產業發展衍生弊端,並強化公務執行法治觀念,嘉義地檢署辦理綠能法令遵循訓練,邀集嘉義縣市行政機關相關業務人員參與。透過法律見解與實務案例剖析,協助基層人員在推動業務時能有清晰的判斷基準,服務民眾的同時不誤觸法規紅線。檢察長蔡宗熙表示,透過正確法令認知,同仁方能無後顧之憂服務民眾。
訓練課程針對圖利與便民的區別進行核心論述。檢察官解析貪汙治罪條例中圖利罪的構成要件,建立法規遵循架構,只要行政行為符合授權且程序公開透明,即屬於正當的便民服務。課程中也介紹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意旨,說明內部舉發對維護組織清廉的重要性,並強調新法對揭弊者身分保密與職場保障的機制,鼓勵發現違法情事時勇於發聲。
政風室主任蔡崇正說明綠能產業可能面臨的犯罪態樣。由於綠能利益龐大,犯罪模式已從單一索賄演變為結夥介入、干擾工程或利用土地管制漏洞牟利等型態。
蔡宗熙特別引述近期國內司法實務中備受關注的「32元電鍋案」為例,藉此提醒行政機關在程序合法性與裁量權限的行使上,必須時刻保持警覺,透過正確的法令認知,方能無後顧之憂地為民服務。
因應選舉將近,地檢署籲請公務人員發揮專業職責,強化對不法利益輸送與賄選行為的辨識能力,嚴守行政中立,防止任何形式的利益交換介入公務運作。
地檢署表示,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是夥伴關係,除追訴犯罪外,也透過法治教育提供預防性支援,與行政單位保持聯繫,共同排除綠能發展過程中的法律障礙。這場教育訓練是在昨天下午舉行,由蔡宗熙主持,現場聚集嘉義地區各機關綠能業務承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