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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案是否應公布姓名?專家:中央做法應更周延

幼兒園案是否應公布姓名?專家:中央做法應更周延


北市某私立幼兒園性侵案持續延燒,是否應公布園所姓名也引發地方政府與中央論戰,專家認為各自立場都有道理,但中央談這件事時,應與地方先行溝通了解狀況,避免爭議或對立,未來若要修正相關規定也應召集各界人士討論,讓法規更完善。有家長代表認為,是否公布園所名稱應回歸受害者家長意願,地方、中央政府也應尊重。

中華育幼兒童關懷協會秘書長洪錦芳表示,能理解中央衛福部、監察院基於公共利益應報導,但市府所提的保護被害人立場也有道理,但中央作法或許可以更加周延,應與地方先行溝通、了解狀況,直接對外公布作法容易形成對立,對兒少工作來說並非正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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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發生類似事件是否應公布園所姓名,洪錦芳認為,法條都是跟著時代在走不斷進步,「做中學,學中做」,若談到兒童最佳利益、個資保密,是否公布是很兩難問題,中央不應倉促的去斷定要不要公布兒少個資,應邀集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家長團體共同來討論,看法規要如何改能更完善,才能促成正向改變。

不具名學者也說,不單只有兒少案件問題,過去至今也有很多不同年齡層遭受性侵的受害人,傷害程度絕不小於性侵害案件,同樣也需要被保護,中央應藉此機會將相關法規攤開來審視,讓這些受到傷害者可以受到保護前提下,讓加害者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

台北市國小聯合會總會長吳政鴻則認為,雖然第一時間公布園所姓名可讓大眾警惕,但幼兒園畢竟是小眾單位,恐讓被害者產生二度傷害,該不該公布園所名稱,應回歸受害者家屬意願,有些家長可能因保護自己孩子希望能不公開名稱,地方、中央政府也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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