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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辯「感冒吊點滴」否認摩鐵開房…入住健保卡露餡 正宮獲賠42萬

小三辯「感冒吊點滴」否認摩鐵開房…入住健保卡露餡 正宮獲賠42萬

一名人妻控訴謝姓女子明知其丈夫已婚,卻仍與其發生婚外情、多次發生,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謝女雖承認雙方互有好感,但矢口否認發生性行為,更辯稱案發期間「因流感吊點滴」、「擔任24小時居家看護」不可能與人夫開房,一審依摩鐵登記入住資料、兩人親密合照等證據,不採信謝女說詞,判需賠正宮42萬元。

判決指出,一名人妻在20多年前結婚,人妻控訴謝女明知她的丈夫是已婚身分,仍在交往期間多次與丈夫出遊、發生。兩人出遊足跡遍布鹿港、台中、雲林、高雄、苗栗等地,據此以侵害配偶權為由,求償6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人夫在法庭上具結坦承,他與在2024年12月認識,交往期間不僅贈送謝女手機與香水,還在台中、高雄、豐原、彰化等多間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人夫還說,每次出遊都會與謝女討論行程,且留有親密照片,甚至有幾次汽車旅館還是謝女找的,對過程記憶猶新。

謝女則否認發生性行為,還提出班表與對話記錄為證據,稱正宮指控侵權的時間點,她罹患流感正在吊點滴、擔任24小時居家看護、與友人聚餐,以及正常上班日或在家看書。

法官檢視證據後發現,謝女雖傳訊稱發燒4天,但隔日卻又傳訊給同事表示「正在騎車要去越南料理餐廳吃飯」,說詞反覆且真實性存疑。此外,許女提出兩人出遊時親臉頰、對望與牽手等親密照片,證明兩人狀態親密。

法院函詢彰化一間汽車旅館,業者回函證實入住登記人正是謝女,還留有謝女的健保卡影本紀錄,直接戳破謝女辯詞。

台中地院審酌,謝女於正宮婚姻存續期間,與人夫交往、出遊、發生性行為,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侵害情節後,判決謝女應賠償正宮42萬元,仍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外遇,與小三多次偷情,台中地院判小三得賠42萬元。示意圖/ingimage
台中市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外遇,與小三多次偷情,台中地院判小三得賠42萬元。示意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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