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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身障兒…鄰居控「不分晝夜」吼叫 舉證不足接連敗訴

家有身障兒…鄰居控「不分晝夜」吼叫 舉證不足接連敗訴

李姓男子不滿樓下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不分晝夜」吼叫、敲擊,他飽受干擾,出現焦慮、睡眠障礙等症狀,李認為鄰居未積極處理,依民法規定請求鄰居應禁止噪音侵入他5樓住宅,並索賠5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李接連敗訴,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認為關鍵在於李不能證明鄰居兒子發出的聲音超過一般人能忍受的範圍。

李姓男子4年前購屋,入住5樓,因4樓鄰居的兒子有身心障礙,李認為對方不定時發出噪音,聲音侵入5樓屋宇,嚴重侵害他的居住安寧權利,憤而提告。

4樓住戶坦承兒子的確會發出聲響,但多年來鄰居們都沒表示無法忍受,而李提出的錄音、錄影檔案的錄製儀器、環境、方法不符合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且無分貝數值,事後也可調整播放音量大小,無法回推真實音量。4樓住戶主張李錄到的聲音多為「嗚嗚」、「啊啊」、「喔喔」或喃喃自語,並不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刺耳吼叫,時段也多落在晚間10時半之前。

4樓住戶認為兒子沒有鎮日發出聲響,李對響聲的忍受度遠低於一般人,否認侵害李的居住安寧。至於李提出診斷證明,4樓住戶也認為無法證明李身心不適與聲響有因果關係。

台北地院調查,兩住戶居住的樓房,屋齡超過40年,從李姓男子提供的錄音檔來看,無法證明聲音是4樓鄰居所製造,也無法證明噪音超標,判李敗訴。

李上訴,高院勘驗錄音檔,內容為「凹唷、凹唷」、「咿咿」、「嗚嗚」等音節,類似哼唱或低沉聲,去年8月的錄影中,有其他鄰居對哼唱聲音反映「是哪一戶啊,打電話報警,要不要睡覺」,顯然沒人知道是哪一戶、何人發出,可見屬偶發事件。高院認為該屋屋齡老舊,隔音欠佳,鄰居間聲息相聞難以避免,況且還有其他鄰居證稱「我孫女說很久沒聽到快樂哥哥(被告兒子)發出的聲音」,可見鄰居兒子沒發出一般人無法忍受的噪音,再次駁回李的請求。

台北市李姓男子主張應禁止樓下鄰居的噪音侵入他家,並索賠50萬精神慰撫金,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認為李無法證明鄰居兒子發出的聲音超過一般人能忍受的範圍,駁回上訴。記者王宏舜/攝影
台北市李姓男子主張應禁止樓下鄰居的噪音侵入他家,並索賠50萬精神慰撫金,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認為李無法證明鄰居兒子發出的聲音超過一般人能忍受的範圍,駁回上訴。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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