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遭檢舉涉嫌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檢方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將張宜樺與前湖北村長李永和等人聲押,法院認為二人有滅證勾串之虞,裁定收押禁見,張宜樺必須停職,由縣府派人代理,消息震驚地方政壇,也衝擊員山鄉選情。
五十一歲張宜樺二十八歲時從政,擔任鄉民代表連續三屆,二○一八年投入鄉長選戰成功,因鄉長任期到今年底屆滿,原本已向國民黨領表備戰縣議員,且要由張的妻子、現任縣議員黃雯如參選鄉長,對戰民進黨提名的鄉代李筱婷,如今牽扯司法案件,藍營鄉長、議員選情恐怕都生變。
檢方昨大規模搜索約談,公所財政課長程文杉、工友郭雪玲和及去年離職的黃清堯等人也被傳喚,郭、黃各以十萬元、二十萬元交保,程請回。
檢方調查,前湖北村長李永和因涉假戶口遷徙案,二年前被判當選無效解職,張宜樺指派黃清堯代理,疑似要求黃每月把扣除基本水電開支後的村長事務費,轉匯到已經不是村長的李永和帳戶,李永和再與張宜樺動支使用這筆錢,初估代理近二年的事務費約上百萬元。但張宜樺否認貪圖事務費,並未私用。
去年五月鄉代會開定期大會,就有民進黨鄉民代表針對黃清堯代理村長事務費流向提出質疑,當時的民政課長程文杉答稱,代理村長事務費款項直接匯入代理村長帳戶,另外機要秘書的薪資也依規定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