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及其朱翊銘2024年6月間攜帶瓦斯火槍前往台北市信義區夜店,警方搜索孫安佐、朱翊銘住處時,朱不配合調查在大安區通化街住處拉扯鍾姓員警,鍾姓肩膀挫傷,還將扣案行動電話丟至廁所馬桶,依妨害公務、起訴,台北地院審理,今判朱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2024年6月15日孫安佐和朱翊銘現身於信義區某夜店,朱身上持有被發現一把瓦斯火槍被發現,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送辦,隔天,孫安佐和朱翊銘2人再次抵達信義區夜店,孫手上握著一把瓦斯火槍,還揚言「實測」,引起旁人側目。
警方6月19日檢警搜索孫安佐、朱翊銘的住處,查扣到疑似火藥的粉末、遊戲長槍,帶回鑑定是否具有殺傷力,孫安佐訊後以30萬元交保,後來槍支鑑定無殺傷力,孫安佐處分不起訴,不過,朱在檢警搜索時襲警,依妨害公務、傷害罪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