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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遭詐626萬元 車手辯稱不知詐團用網路詐騙被判刑1年9月

婦女遭詐626萬元 車手辯稱不知詐團用網路詐騙被判刑1年9月

彰化縣田中鎮一名投資被害人在民國113年陸續交付626萬元,最後一次200萬元因被捕而保住血汗錢,其中王姓車手擔任第二次的取款100萬元,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月。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身分不詳暱稱「米尼」、「永和豆漿」、「專科經理維謙」、「忍者」等人成立的詐欺集團,招攬王男與吳姓女子、張姓女子、陳姓男子加入。田中鎮這名被害人民國113年6月瀏覽臉書投資廣告,點擊後加入LINE群組「路博邁」,自同年7月到10月匯款1次、面交7次合計626萬元給,最後一次面交200萬元被警方循線查獲。

檢警調查,王男負責第二次取款,金額為100萬元,吳女(另行審結)、陳男(已審結)、張女(已審結)合計各取款30萬元、40萬元、135萬元,闕姓車手(已被提起公訴)面交200萬元被查獲。除200萬元保住,其餘款項由車手交給收水手,流向不明。王男對犯行自白不諱,但表示不知詐團是用網路詐騙。

彰化地院審酌,王男擔任面交車手工作,使被害人受有損害,也增加檢警機關追查詐欺集團其他犯罪成員的困難,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財產交易安全,行為實值非難,並審酌他坦承犯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大學畢業的智識程度、家庭生活、尚欠銀行160萬元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王姓車手坦承到彰化縣田中鎮取款100萬元,彰化地方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9月。記者簡慧珍/攝影
王姓車手坦承到彰化縣田中鎮取款100萬元,彰化地方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9月。記者簡慧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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