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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助理好奇校務公文 找到漏洞入侵校務系統遭檢舉被判徒刑

大學助理好奇校務公文 找到漏洞入侵校務系統遭檢舉被判徒刑

縣某國際企業管理學陳姓助理,利用「學生選課密碼查詢系統」的漏洞,查詢教職員登入校務系統的職編帳號所對應密碼,使用35名教職員的職編帳號和密碼,入侵4名校務人員的校務系統瀏覽校務公文。彰化地法院審結,依犯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姓助理利用學校校務系統漏洞,查出校內教職員工的職編帳號和密碼,2021年4月至2024年5月在國企系辦公室使用他的個人電腦上網連線到學校icloud、教師資訊系統等校務系統,使用35名教職員的職編帳號和密碼,未經葉姓等4名校務人員同意或授權,入侵校務人員的校務系統瀏覽校務公文,連當時主任秘書的職編帳號和密碼也被他使用,登入校務人員的校務系統瀏覽公文。

學校收到附有校級內部公文的檢舉函,得悉學校資料外洩,報請彰化縣調查站處理,經縣調站循線追查並扣得筆電、平板等物品,通知4名校務人員以證人身分作證,校務人員始警覺自己的職編帳號、密碼遭人盗用,連同主任秘書訴由彰化縣調站報告彰化地檢署偵查起訴。

彰化地院審酌,陳姓助理僅基於對校務的好奇,未經校務人員同意而入侵他人的電腦設備,法治觀念淡薄,所為實屬不該,且經地院3度安排調解,迄今尚未獲4名校務人員諒解,惟考量他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犯行未造成校務秘密洩漏或其它損害,兼衡他自陳教育程度、工作及收入、家庭經濟生活等一切情狀,及兼衡刑罰經濟與公平等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可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依犯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4罪,判處陳姓助理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記者簡慧珍/攝影
彰化地方法院依犯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4罪,判處陳姓助理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記者簡慧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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