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曾姓男子不滿劉姓外甥同住,雙方又有訴訟糾紛,他前年吸食強力膠後,趁劉洗完澡打開門的瞬間,拿切肉刀狂砍35刀致死,連八旬曾母上前勸阻也被砍傷,一審依罪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今開庭,曾表示最不滿劉的「腦袋」,因為他「頭殼裝屎(台語)!」
曾庭後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認為劉「頭殼裝屎」,他回答「對」;是否會後悔,他則說「不會」;是否想要賠償家屬,曾則以台語回應「沒錢啦」。
曾男平時與母親一同生活,而外甥2024年間前來同住,雙方時有糾紛,劉也對他提起毀損機車的告訴。曾心生不滿,2024年11月9日晚間拿大把切肉刀在臥室門口埋伏,見劉洗完澡裸體打開浴室的門,上前猛砍多刀,其中一刀命中劉的右大腿根部,造成大動脈出血,劉血如泉湧,倒臥浴室內。
曾母聽到聲響衝上前阻止,手部也被砍傷。曾放棄大切肉刀,轉身奔回臥室,再拿另一把小切肉刀猛刺劉的背部,劉送醫急救仍宣告死亡。警方到場,將全身浴血、企圖喝下浴廁清潔劑的曾,帶回警局作筆錄。
新竹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一審依殺人罪判曾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曾針對量刑上訴,高院今開庭,曾表示他平時沒有收入,靠身心障礙補助金和母親的老人津貼維生,他沒有和家屬談賠償或和解,「錢太多了,對方要求1300多萬元」。
曾面對檢察官詢問,他表示家中的錢是他保管的,買東西都是他在處理,媽媽年紀大了,連煮菜都沒有辦法。曾說,因為他姊姊和姊夫吵架,劉不喜歡住家裡,就住在他家,劉沒有幫忙負擔水電費,「三更半夜就跑出去,他高興就好了」。
檢察官詢問最不滿劉的地方?曾回應是「腦袋」,檢察官再問為什麼?曾說「因為他『頭殼裝屎』!」他也說,案發前有一段時間沒有吸食強力膠,劉同住後才開始吸食,是想要趕走劉,他是臨時起意殺人,「當天突然火大殺了他」。
曾的律師主張,曾受到病理性精神疾病影響,一審判決不採用醫院鑑定報告有所不當,應再適用刑法第19條減刑。但檢察官認為,醫院鑑定報告只是證據的一種,法院可不受拘束,且曾很清楚自己要殺人,且可以正常生活、管錢,認為行為時並未受精神疾病影響。
劉的家屬委任律師表示,曾和母親住的房子,是登記在劉母,也就是曾的姊姊名下,曾對於劉住進來感到不滿,其實是很莫名的情況,且曾趁劉毫無防備之際攻擊,「一直刺到不會動為止,他就是要劉死」。
律師說,曾母如今住在安養中心,姊姊和姊夫至今沒有出庭,是因為不願和曾在同一個空間相處,更不可能與曾同住,認為曾沒有復歸社會的可能性。
律師轉述,家屬認為劉死亡,也應該要判處曾死刑才公平,但基於現況、尊重國民法官判決,也接受一審的判決結果,因此沒有上訴,希望二審維持判處無期徒刑,「否則還要讓莫名第三人成為下一個被害人嗎?」合議庭諭知8月1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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