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職師利用病房給藥機會,陸續將8名病患未服用、原應辦理退藥的藥物留下,直到護理長發現異常才曝光,令人意外的是,這些藥品價值合計僅21元。嘉義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她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至於為何冒險留下價值如此低的剩藥,判決並未交代,醫院表示已完成內部調查及行政懲處程序,但相關原因不方便透露。
判決記載,沈姓女子是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公職,負責臨床病人照護、抽血、打針、侵入性治療、給藥及急救照護等工作。護理師執行給藥時,須透過臨床護理資訊系統核對藥品及數量,掃描二維條碼後給藥;若病患拒絕服藥或醫令取消,則應依院方規定辦理退藥。
檢方調查,沈女從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間,在嘉義醫院第10病房工作期間,先後將8名病患沒有服用的藥物留下,未依規定辦理退藥,直到護理長發現後展開調查。涉及藥品包括止痛退燒藥、胃藥、止咳藥、鈣片及類固醇等。
這起案件特殊之處,在於沈女並非侵占高價藥品,院方所受損害合計僅21元。判決及所附起訴書雖詳細列出涉及病患、時間及藥品名稱,卻未記載沈女留下這些藥物的原因,也沒有交代藥物是否供自己使用或作其他用途。
嘉義醫院回應,院方針對此案已完成內部調查及行政懲處程序;至於沈女為何留下病患剩藥,院方表示確實有進行查處,但涉及相關調查內容,不方便對外透露。
法院考量沈女符合自首要件、偵審期間坦承犯行,已與嘉義醫院調解並賠償21元,且犯罪造成損害輕微,予以減刑;另因她沒有前科,院方也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最後依業務侵占罪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