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把錢藏進虛擬貨幣,機關查扣後怎麼變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分署近日邀集行政院防制辦公室及桃園地檢署,讓學習司法官與法律系實習生上課不再枯聽法條,司法新血直接接觸虛擬資產扣押、變價及追查金流等實務,從法條講到「錢怎麼追回來」。
執行署桃園分署近日舉行「洗錢防制、打擊詐欺與行政執行實務宣導活動」,參與者除了桃園分署同仁,還有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晟哲率領66期學習司法官、學習法官及28期學習檢察事務官,另有目前分別在洗防辦及桃園分署實習的5名東吳大學法律系所學生一起參加。
活動由執行署署長繆卓然及洗防辦執行秘書羅韋淵從犯罪趨勢談起。繆卓然指出,現在的犯罪已經不只是人與人之間的現金交易,而是朝跨境化、數位化及高度隱密性發展,執法人員除了熟悉各自專業,也必須增加跨機關交流,才能跟上犯罪手法的變化。
羅韋淵將焦點拉到近年犯罪集團經常利用的虛擬貨幣。他說,虛擬貨幣已成為犯罪集團洗錢的工具,司法機關偵辦案件時若查扣虛擬資產,後續交由分署執行變價,不只是把「幣」換成現金,更重要的是徹底剝奪犯罪所得,並讓被害人的損害有機會獲得填補。
羅韋淵以「虛擬資產與洗錢防制」為題,從法制面說明虛擬資產服務商,也就是VASP的登記制度。洗錢防制法第6條所規範的VASP登記制已於2024年11月30日施行,未依法登記而營運者可能面臨刑責。
但對司法實務人員而言,真正棘手的問題並不是「知道虛擬貨幣是什麼」,而是查扣之後究竟怎麼掌握。羅說明,扣押虛擬資產的核心,在於剝奪被告或債務人對「私鑰」的持有及支配權,才能真正控制資產,而不是帳面上看得到、實際上卻動不了。
桃園分署徐執行官分享「行政執行中的打詐與反洗錢」,把焦點拉回實際執行的工作,針對檢察機關囑託變價的虛擬貨幣,桃園分署已建立「四階段高規格反洗錢機制」,從投標一路管到最後交付,盡可能堵住資金再度流入非法管道的漏洞。
第一階段是投標前簽署承諾書;投標時則採號碼牌進場,控管參與者身分及流程;得標後還必須填寫KYC,也就是「認識你的客戶」資料;到了最後交付虛擬資產時,得標人必須提供由合法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所開立電子錢包帳戶,讓資產移轉過程留下可追查的軌跡。
除虛擬貨幣外,徐執行官分享實際追查金流的案例,一名涉案人利用人頭買賣未上市股票,試圖規避高額稅捐,執行官一路追蹤資金流向,最後找出幕後實際受益人,成功徵起2194萬元;也讓司法菜鳥們看到,打擊犯罪並不是只有在偵查階段,從檢察官追查犯罪所得、法院裁判,到行政執行機關後續執行,每個環節都可能成為斷掉犯罪金流的重要一環。
學習司法官、法官及檢察事務官們於綜合座談時,針對虛擬資產變價提出問題,羅韋淵及徐行政執行官逐一說明。從虛擬資產如何扣押,到變價過程如何避免洗錢,讓原本停留在法條上的概念,直接對應到實際執法場景。
桃園分署分署長丁俊成總結,希望參與活動的司法新血及執法同仁,能持續在各自專業領域累積實務經驗,透過跨機關合作,共同打造公平、透明且值得民眾信賴的法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