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姓男子疑精神狀況不佳,今年初前往姑丈位於南屯區的住宅,宋使用噴射型防風打火機點燃該處電表箱下方的瓦斯管線未果後,以燃燒紙板方式點燃電表箱後,宋男姑丈開車返家後,宋再開著姑丈的轎車逃逸,宋落網後,還稱為了阻止該處虐嬰殺童的狀況才犯案,檢方偵結,依家暴公共危險罪起訴。
檢警調查,宋姓男子(36歲)精神狀況不佳,今年1月11日晚間6時許,前往姑丈位於南屯區的住家,明知姑丈住家的電表箱下方有天然氣管線,宋仍持電子噴射型防風打火機欲點燃電箱未果。
宋男再將現場的紙箱撕碎後,放入電表箱內,用燃燒紙板方式,將電表箱點燃,不過當時宋男姑丈正好開車返家,發現電表箱起火後,趕緊滅火,宋男則趁姑丈滅火時,將姑丈的轎車開走。
警方獲報後,循線查緝宋姓男子到案,但宋男落網後否認犯罪,辯稱接獲消息,該處有嬰兒、兒童遭虐殺,他為了阻止犯行加上蒐證,所以才會用該方式,讓該住宅停電,將姑丈的車開走,是因為車內有DNA的證據。
檢方認為,宋男的犯行涉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竊盜罪,依法起訴,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