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遭通緝,又吸食俗稱「」的依托咪酯上路,被警方追捕、包夾過程,甚至猛踩油門衝撞,警方將他拉下警車驚見陳褲頭插著1把槍且子彈已上膛,一共起獲4把手槍、1把衝鋒槍及多樣毒品,法院依槍砲、毒品等罪一共判他7年8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因槍砲、毒品案遭通緝,2025年6月19日他吸食依托咪酯、安非他命開車上路,晚間9點多行經大里區立新國小旁被警方包夾。
陳竟猛踩油門企圖加速逃逸,更衝撞警車,最後陳自己失控撞向一旁路樹才停下,警方一擁而上將她拉下駕駛座當場逮捕,警方更驚見陳男褲頭上插著1把手槍並已經上膛。
警方統計,一共在陳車上起獲4把改造手槍、1把改造衝鋒槍,大量子彈,還有大麻、MDMA、安非他命、硝甲西泮等多樣毒品。
陳男落網後於警詢、偵查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有大量扣案槍彈、毒品及驗尿報告可佐證。
台中地院審酌,陳男吸食依托咪酯、安非他命後上路,危害用路人安全,就算他是毒駕初犯,仍不應量刑過低,加上他持有大量子彈、毒品,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
中院也認為,陳為脫免逮捕, 開車衝撞,對警方、用路人產生高度危險性,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及毒賭等罪,一共判他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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