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因飼養的黑跑走,他追趕一時情緒激動,竟狠抓愛犬脖子舉高再重摔地上,釀小狗傷重慘死,台中動保處接獲檢舉上門訪查吳卻否認,自稱已將犬隻拿到上山埋了,但監視器明顯拍下他行為,法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他拘役3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男今年3月12日下午5點多在大里區住處前,竟徒手抓起自己養的1隻黑貴賓,抓住牠脖子向上舉起後,再狠狠用力摔向地面,造成黑貴賓無辜重傷,6點多就沒了氣息慘死,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接獲民眾檢舉後報警才曝光。
檢方訊時,吳男僅表示自己是飼主、黑貴賓當天死亡,但矢口否認有抓狗重摔行為;但現場監視器明顯拍下,吳男當時確實抓狗的脖子,向上舉起後再用力摔向地面,且台中動保處當天就接獲民眾通報。
檢舉民眾也證稱,台中動保處3月12日晚上7點、13日早上10點兩度到吳男家訪查,但無都表示黑貴賓已經拿到霧峰桐林山上掩埋,拒絕交出犬隻遺體;檢方認為吳男犯嫌明確,偵結依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死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酌,吳男不知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傷害黑貴賓犬,造成其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罔顧動物生命。
中院考量,吳男自稱因追趕跑走的犬隻,一時情緒激動才下手,最終於審理時坦承犯行,考量一切情狀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他拘役30日,併科罰金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