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姓男子到某分行要替媽媽辦基金贖回,他自稱不滿分行余姓經理、許姓理財專員態度,竟在尊榮室內失控猛扯余頭髮再推倒,又攻擊其他理專、掃落計算機,銀行員工目睹女經理「一頭亂髮倒在地上」;法院依傷害、毀損罪判毛3月、拘役2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毛男和妹妹2022年9月20日到分行要替媽媽辦理基金贖回業務,兄妹和分行余姓經理、許姓理財專員一同進入尊榮室洽談期間,毛認為余、許處理方式及態度不佳,竟直接徒手拉扯余的頭髮再將她推倒在地。
外面另名黃姓理財專員聽見經理尖叫趕緊衝入尊榮室,毛卻再攻擊余、黃釀2人手臂遭抓傷,但毛仍未氣消又將桌面上的計算機掃落造成毀損。
台中地院審理時,毛男否認犯行,辯稱他沒有攻擊余、黃,也沒看到桌上的計算機。
余證稱,被毛抓住頭髮往桌子推才跌倒,站起來時毛再抓她頭髮,過程中手臂毛抓傷;黃也說,聽到巨大聲響、經理尖叫聲就跑去尊榮室,一開門見余跌倒在地、頭髮凌亂,目睹毛一直朝對方揮打,自己也被波及。
許表示,毛當時說了句「你們不夠資格處理這件事」後,就拿包包往她肚子砸、用腳踢,余見狀制止才慘遭毛扯頭髮摔在地;監視器也拍下,當時櫃檯客戶聽見巨響回頭看向尊榮室,並張望、面露驚呼訝異神情,也拍到余坐在地面用右手撐地、黃以雙手阻擋。
中院綜合相關證據認為毛犯行明確,審酌他因辦理基金贖回一事不滿,就徒手攻擊銀行經理、理專,犯後矢口否認、沒和解,造成被害人等心理陰霾,考量他無前科等一切情狀,依傷害、毀損等罪,各判他3月、拘役20日,均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