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前議員被控將丈夫邱裕明經營葬儀社的臨時工,充當人頭助理,或將低薪高報,共詐領助理費148萬餘元,最高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冉齡軒今天獲知判決後泣訴非常不能接受,她沒貪汙,此案有針對性。
冉齡軒表示,她沒有貪汙,判刑非常不公平,這是挾怨報復,她還拿錢給助理當服務處基金,她今天詢問台中地院,才知自己被要求本月20日要報到執行,她說檢方還啟動防逃機制,她會逃到哪裡,這裡是她的根。
冉齡軒表示,她當議員期間都在服務地方,認真清廉,而吳乃仁欠台糖1.7億元,被關幾天後就放出,她沒貪汙卻被判刑,這是特意針對她,違反人權,她說自己評估後這次不參選年底議員選舉,在她評估是否參選前又傳出判刑消息,她認為這就是針對性,非常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