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嚴姓老翁在今年初駕駛轎車,行經南區時,以55公里時速超速行駛,也未保持兩車並行的安全間隔,不慎擦撞同向騎機車的七旬江姓老翁,導致江翁倒地重傷,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嚴翁辯稱,沒注意旁邊,「不知他(江翁)為何倒地」,聽到聲音才知道,檢方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起訴指出,嚴姓老翁(74歲)今年1月23日上午8時許,駕駛Lexus轎車,沿南區國光路由建國南路往復興路方向行駛,行經國光路20號附近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與鄰車間的安全間隔,也以時速55公里超速行駛,擦撞右前方由江姓老翁(76歲)騎乘的機車,江翁倒地後撞擊頭部,送醫後因頭部外傷,導致中樞神經嚴重損傷,急救無效身亡。
嚴翁在調查時解釋,案發當下沒有注意看旁邊,不曉得江翁為何倒地,是聽到碰撞聲音後才知情。
檢方調閱路口監視影像與行車紀錄器畫面,證實嚴男確實擦撞右前方的機車,且當時行車紀錄影像顯示嚴翁當時的時速達55公里,已逾該路段的速限50公里。
另外,此案經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也認定嚴男開車行經劃有分向限制線同向多車道路段時,有逾越速限行駛、駛越時未注意鄰車動態及安全間隔等情事,同為肇事原因,檢方據此認定嚴男涉犯過失致死罪,依法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