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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1份300…涉郭台銘連署站不法案 桃園蓮華寺董座、2樁腳收押禁見

又是1份300…涉郭台銘連署站不法案 桃園蓮華寺董座、2樁腳收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追查郭台銘設置於桃園地區的連署站涉及不法,懷疑有人涉嫌買連署書,涉犯連署行賄罪。自本周起展開偵辦追查,昨天聲押禁見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的劉姓女助理獲准外,持續向上溯源,發現桃園蓮華寺董事長江衍灝及聶、呂姓2名女樁腳涉案,徹夜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等人犯嫌重大,江等3人均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檢說明,檢察官陳映妏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市調查處及桃市警桃園分局偵辦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案件,經徹夜積極溯源、搜索扣得相關事證後,認為被告江衍灝等3人罪嫌重大,今天清晨5點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檢方下午2點親自蒞庭舉證,庭訊逾3小時後,法院裁定羈押被告江衍灝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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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說明羈押理由,江衍灝等人經訊問後,均否認主觀上有行賄、交付賄賂犯意,但有相關證人的證述、line對話紀錄等為證,足認其等犯罪嫌疑重大。江某等3人對於江300元交付何人,或自何人收取300元對架等情,均交代不清。

法官認為,江衍灝等人是實際收取300元工作費、連署書者,同時也將手機內有關共犯傳送的身分證照片刪除,及利用line勾串犯罪事實的情形,可知他們犯罪分工並非邊緣,由於此案尚有其餘共犯未到案,而被告等人的犯罪事實也包含其餘未到案的共犯行為分擔,有事實足認被告等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法官考量被告江衍灝等人分工參與程度,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平性的重大公共利益,認若命被告等人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有羈押必要,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檢署追查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劉姓女助理涉嫌發放1份300元代價協助郭台銘衝連署數涉嫌賄選,檢察官向上溯源,連夜通知桃園蓮華寺董事長江衍灝及聶姓、呂姓2女,桃檢聲押3人獲准,地院法官裁定收押禁見。記者陳恩惠/攝影
桃園地檢署追查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劉姓女助理涉嫌發放1份300元代價協助郭台銘衝連署數涉嫌賄選,檢察官向上溯源,連夜通知桃園蓮華寺董事長江衍灝及聶姓、呂姓2女,桃檢聲押3人獲准,地院法官裁定收押禁見。記者陳恩惠/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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