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男子去年1月12日清晨5時許,在街頭撞見一名長髮飄逸女子,竟一路尾隨對方至住處,進門發現對方是男扮女裝的「偽娘」,印度男抱著「來都來了」想法,照逼對方口交,一度想要硬上,一、二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重判印度男8年6月。
判決指出,去年1月12日清晨5點許,來台工作的印度男在街頭巧遇著女裝、女性打扮的男子,印度男色心大起,一路跟蹤對方回到前金區的處,男子發現印度男跟著他進電梯沒起疑,抵達套房樓層後,印度男佯裝成要找分租套房室友,騙男子開門後強闖入內。
進門後,印度男立刻顯露本性,先是強抓對方頭髮、狠壓對方的頭,用英文大喊「DICK」,見對方是「偽娘」,印度男仍不罷手,強逼男子為他口交,男子躲回房內,印度男也跟著進去,不顧對方狂喊「NO!NO、NO!」強逼他轉身企圖進行肛交。
所幸男子急中生智,拿出手機狂按「110」,印度男見男子報警,嚇到穿起褲子逃走。被侵害的男子追下樓擋住大門,並傳語音訊息給群組求救「我被強姦了,快回來救我!」室友柯男趕到並報警,警方隨後在現場查獲印度男遺留的2個保險套,疑似為了作案預作準備。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印度男辯稱酒醉、不記得了。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印度男在電梯裡還會對鏡子整理頭髮,神智清楚,不採信他說法,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6月徒刑,並在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檢方不服上訴,認為應對印度男處12年有期徒刑,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一審量刑認事用法適當,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採信一審判決,維持有期徒刑8年6月,並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