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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山坡地淪廢棄物掩埋場 業者20萬交保、檢警重手追查

北竿山坡地淪廢棄物掩埋場 業者20萬交保、檢警重手追查

連江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出,北竿鄉山坡地疑遭違法堆置,隨即展開蒐證行動,並於今日由主任檢察官楊翊妘指揮連江縣警察局,會同環境資源局人員執行搜索及現場稽查開挖。

檢警調查發現,涉案業者疑將拆除工程產出的土木、建築廢棄物混合物,載往公有山坡地傾倒堆置,不僅擅自占用土地,另涉提供場地供廢棄物堆置,初步認定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刑法竊佔公有土地等罪,情節重大。

經檢方訊問後,考量業者坦承部分行為、配合調查,並主動表示願意清除廢棄物、恢復土地原狀,且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後續將持續釐清案情。

檢方指出,該處堆置地點鄰近水庫及海岸,恐對當地水源與生態環境造成衝擊,已要求涉案業者儘速配合主管機關清理並復原,以降低污染風險。

連江地檢署強調,工程或事業活動所產生的廢棄物,須依法處理,不得任意棄置;若非法提供土地供堆置,或受託從事清除、貯存、處理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若擅自在公有或他人山坡地占用、開發,亦觸犯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違者將構成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4條第1項之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竊佔公有土地進行使用,亦有刑法竊佔刑責,不可不慎。

檢方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將持續加強查緝,維護馬祖地區自然環境與公共資源。

連江地檢署接獲情資,北竿鄉山坡地疑遭違法堆置廢棄物,隨即展開蒐證行動。圖/連江地檢署提供
連江地檢署接獲情資,北竿鄉山坡地疑遭違法堆置廢棄物,隨即展開蒐證行動。圖/連江地檢署提供

北竿鄉山坡地疑遭違法堆置廢棄物,連江地檢署隨即展開蒐證行動,並於今日由主任檢察官楊翊妘指揮連江縣警察局,會同環境資源局人員執行搜索及現場稽查開挖。圖/連江地檢署提供
北竿鄉山坡地疑遭違法堆置廢棄物,連江地檢署隨即展開蒐證行動,並於今日由主任檢察官楊翊妘指揮連江縣警察局,會同環境資源局人員執行搜索及現場稽查開挖。圖/連江地檢署提供

連江地檢署接獲情資,北竿鄉山坡地疑遭違法堆置廢棄物,隨即展開蒐證行動,並於今日由主任檢察官楊翊妘指揮連江縣警察局,會同環境資源局人員執行搜索及現場稽查開挖。圖/連江地檢署提供
連江地檢署接獲情資,北竿鄉山坡地疑遭違法堆置廢棄物,隨即展開蒐證行動,並於今日由主任檢察官楊翊妘指揮連江縣警察局,會同環境資源局人員執行搜索及現場稽查開挖。圖/連江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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