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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殺人案後po「趕進度」 桃園男想拉EMBA同學下地獄…判決出爐

北捷殺人案後po「趕進度」 桃園男想拉EMBA同學下地獄…判決出爐

游姓男子因與同學不和,去年底見後,以手機上網在個人臉書公開po文「中山Ap107的人,我全部不要,全部下地獄,我要趕進度了、人死的不夠多」,引發恐慌,地院審結,依恐嚇公眾罪將游男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經營汽機車零件進出口生意的47歲游男,2021年間就讀國立中山大學EMBA期間與同學發生不快,2025年12月19日見在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站犯下殺人案件新聞,在社會正處於捷運喋血恐慌之際,竟於同月23日中午於蘆竹區辦公室內,用手機登入臉書,公開張貼驚悚言論。

游在他的個人臉書寫道「對了中山 Ap107的人我全部不要全部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還有吳OO的學生我全部不要。我要趕進度了。人死的不夠多。」 由於該貼文設定公開,任何人都能隨時瀏覽,內容更將EMBA同學與當時駭人聽聞的捷運殺人案作連結,揚言加害特定人的生命與身體,隨即遭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查獲並移送法辦。

桃園地檢署偵辦時,游男坦承不諱,雖然移送單位認為他另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但檢方認定游男只是在網路公開揚言,並未直接或間接將訊息傳送給EMBA的特定師生,因此不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依妨害秩序罪章中的恐嚇公眾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游男在準備程序中當庭認罪,法官裁定改以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認為,游男僅為了宣洩個人情緒,就在社群軟體上發表恐怖言論,擴散社會大眾的恐懼心理,對公眾安寧與社會秩序造成相當危害。

雖然律師在法庭上代為求情,表示游男從事汽車零件檢驗設備買賣,需要扶養父母及三個年幼女兒,希望法院能給予緩刑機會,法官審酌後指出,游男的行為引發公眾恐慌,對治安危害不輕,不宜暫不執行刑罰,因此拒絕宣告緩刑,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並沒收作案用的iPhone 16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游姓男子疑因在EMBA與同學發生嫌隙,北捷殺人案後PO文「人死的不夠多」等語,遭調查局拘提到案;桃園地院改以簡易判決,將他依恐嚇公眾罪判徒刑4月,可上訴。圖/調查局提供
游姓男子疑因在EMBA與同學發生嫌隙,北捷殺人案後PO文「人死的不夠多」等語,遭調查局拘提到案;桃園地院改以簡易判決,將他依恐嚇公眾罪判徒刑4月,可上訴。圖/調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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