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警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建志遭控收賄、喝花酒等,士林地檢署前年偵結依貪汙罪嫌起訴陳及地下匯兌業者共3人,士林地院審理近2年,今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陳徒刑10年6月,高、陳各判刑6月,理由待說明。
士林地院今午開庭宣判,陳建志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判刑10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不法所得宣告沒收;高姓、陳姓地下匯兌業者共同犯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交付不正利益罪」,各判刑6月、褫奪公權1年。
檢方起訴書指出,高姓男子等6名地下匯兌集團成員,2019年3月間因違反銀行法等案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第九大隊警方搜索;高同年5月透過他人引薦結識時任北市警刑警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建志。
陳雖知高等人被查獲後持續在雙北非法經營地下匯兌業務,卻未依法舉報查緝,反加以包庇。
陳為展現「特殊護航能力」,指示高預訂餐廳包廂以通訊軟體WeChat聯繫綽號「寶貝」的酒店經紀人員,安排5名妙齡女子到場一對一陪侍,2019年6月11日晚間藉慶祝升遷名義,邀請時任刑事局第九大隊3名隊員到場飲宴;高藉機向員警打探案情,也伺機拍下陳酒後放縱的照片留存。
陳後續見高信服於己,多次要求高指派方姓司機專車接送,多次在多家酒店飲宴並接受女陪侍招待,還要求高訂購泰國進口燕窩禮盒130盒供其作為中秋年節禮盒。
2019年12月17日晚上,高邀請陳建志到台北市松山區某酒吧飲酒,陳姓、丁姓集團成員也到場,4人1晚消費逾6萬元;席間陳建志告知大選前警方將大規模掃蕩地下匯兌業者,並具體指導規避查緝、滅證方式,如「警察會監聽」、「刪除手機及電腦資料」等。
隔日凌晨1時許,丁旋即透過通訊軟體Riot、暱稱「莖肛戰士」 傳訊給集團成員 要求「更換電腦」、「暫停跑外務」、「選前盡量不要碰面」等;當天下午陳建志又將警方查緝地下匯兌業者的相關新聞報導傳給高,反覆提醒高躲避查緝。
偵查中,陳建志坦承認識高等人,但不知道高職業為何,飲宴及禮品自己有付錢,但忘記確切多少錢,也沒留紀錄,坦承有傳送選前警方掃蕩地下匯兌集團的新聞給高,但忘記原因;高則證實受陳建志指導規避查緝方式,曾坦白仍在非法經營地下匯兌業務,當時陳主動表示可以引介刑事局警官。
檢方認定,陳建志涉嫌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包庇犯罪組織罪」,地下匯兌業者高男、陳男則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交付不正利益罪」,2024年8月偵結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