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修法新制加重罰上月底正式上路,桃園市警分局連同2月首周取締44件,其中未成年3件、65歲以上長者4件,另有20件係因肇事後查證身分,才發現為無照駕駛,其他為一般路檢查獲,顯示無照上路仍為交通安全隱憂。
中壢警方表示,日前於夜間執行交通稽查時,發現一名機車騎士改裝車牌架及車牌燈,夜間車牌辨識度嚴重降低,警方隨即上前攔查,結果是17歲無駕照少年,騎父親的機車出門,而且一年內第二次違規。依據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了告發無照駕駛,另須強制保管車輛及當場扣繳車牌。
少年辯稱已經訂購微型電動但下周才能交車,因需載送女性友人只好先騎父親的車。警方不理會少年僥倖的心態,當場告發和移置保管車輛,機車也被扣繳牌照,少年(駕駛人)與父親(車主)分別被告發處以最高罰3萬6千元,一次違規即造成家庭損失7萬2000元,相當於2.5個月的基本工資。
警方說明,本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後今年1月31日實施,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無照駕駛處罰,一是罰鍰提高,機車上限提高至3萬6千,汽車6萬、大型車8萬元。修法後累犯行為也加重,期限從5年延長至10年,即10年內第2次違規,直接處以最高額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第3次以上違規者,除在原有罰鍰額度外,每次違規行為再累加且無上限,機、汽車增加1萬2000元,大型車增加2萬4000元及吊扣牌照1年,車主也要連帶責任,違規車輛除當場移置保管與扣繳牌照,還要承擔與駕駛人相同罰鍰。
中壢警分局統計,2025年中壢區交通事故無照駕駛占比10%,為重要肇因之一;無照加重罰修法通過後,今年1月1日至2月6日,無照駕駛導致交通事故受傷人數為121人,較去年同期(2024年1月1日至2月6日)的170人,減少49人,下降幅度達28.8%,顯示修法後已發揮一定嚇阻效果。
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強調,無照駕駛不僅違法,更嚴重威脅用路人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攔查取締與宣導作為,呼籲民眾切勿因僥倖心態而以身試法,並且不要將車輛借給無照的人使用,守住自身荷包,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