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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太輕?女檢吳亞芝洩密詐團律師男友 法務部上訴遭駁…確定罰俸10月

判太輕?女檢吳亞芝洩密詐團律師男友 法務部上訴遭駁…確定罰俸10月

桃園地檢署吳亞芝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律師男友朱一品,彈劾、也將她送懲戒,一審認為吳女只是「思慮不周」,不到不適任檢察官的程度,判決僅須罰俸10個月。監察院、法務部提上訴,懲戒法院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吳亞芝2022年7月、10月與2023年11月間,將查詢書類系統取得的不起訴處分書、起訴書,拍攝節錄部分內容後,透過通訊軟體傳給朱一品。2023年12月間,吳亞芝再將朱擔任辯護人的完整起訴書傳給對方,而資料都未遮隱當事人的姓名、個資。

此外,吳亞芝2022年8月間兩度應朱一品要求,將她之前偵辦案件曾製作的被害人表格、起訴書及收到當事人刑事陳述意見狀首頁照片,傳送給對方參考。

2023年10月間,吳亞芝為了抒發個人情緒,把承辦另案偵查案件的某刑事準備狀等內部文件資料,傳送給朱一品,且未遮隱當事人姓名、地址,吳女坦承違失。

一審認為吳亞芝傳送資料給朱一品,嚴重違背檢察官應公正執行職務、不得任意揭露偵查案件相關資料的行為標準,審酌發生違失行為時僅擔任候補檢察官2年多,起訴書又屬於未來將公開性質,判罰俸10個月。

至於監察院另移送吳亞芝「鼓勵男友打入詐騙集團的圈子」,並建議朱與鄭鴻威談合作模式等,一審認為朱一品都自行與鄭鴻威聯繫接案,難以認定吳亞芝知道鄭、朱除從事律師辯護工作外,有涉及詐欺。

另外,吳亞芝曾向朱說「打入詐騙圈」,但一審認為要從前後對話來看,該文句是在關心朱一品的事業、表達支持,且對話當時,朱與鄭還沒開始密集接洽,難以認定有違失。

監察院、法務部提上訴,主張一審判決過輕,應免除吳亞芝的檢察官職務。不過,懲戒法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沒有違背證據、論理及經驗法則,也未逾越法律所規定範圍,無評價不足之處,認為監察院、法務部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確定。

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圖/本報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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