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陳冠良涉嫌收賄逾一百萬元,幫提前退休轉任房仲的刑事局前副隊長吳政祐,查詢上百筆個人資料,台北地檢署昨搜索拘提兩人,以涉犯貪汙重罪有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獲准。警方將陳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據調查,吳政祐疑為開拓客源,託陳冠良查詢特定房產所有權人,陳因辦案熟識北檢緝毒組林姓女檢察官,今年三月起利用長期合作信任關係矇騙,透過檢方以辦案為由發函調閱,在手機門號等案件資料夾帶要非因公查詢的上百筆個資,以每筆一萬元賣給吳。
檢察官近日發現陳調閱與案件無關資料詢問,陳知道紙包不住火,向北市刑大大隊長報告此事,指受昔日學長請託,對不起長官盼請辭。刑大報北檢指揮偵辦,昨搜索拘提陳、吳,從兩人住家查扣手機等電磁紀錄,依貪汙治罪條例、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移送,追查吳背後是否有藏鏡人及個資外洩流向。
據了解,吳在刑事局時是指導陳辦案的「師父」,兩人多年來維持師徒情誼。陳是警界明日之星,多在刑事局任職,曾與林姓女檢察官共同偵辦醫美廠商販售電波探頭水貨案、依托咪酯跨國販毒案,常到北檢請票;吳過去辦案積極、擅長布線,但曾酒後在車上睡著遭偷走警槍,也曾被查獲酒駕。
北市警局表示,從嚴查處陳涉洩密貪瀆案,刑大開考績會,決議一次記二大過,陳報市警局逕予免職,斷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