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界「明日之星」的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受轉任的前副隊長吳政祐指示,利用辦案夾帶查詢都更戶個資並收受上百萬元賄款,陳、吳由聲羈押禁見獲准,裁定自8月16日起羈押禁見2月。吳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查駁回抗告。
高院裁定指出,檢察官認吳涉有重嫌,依刑事訴訟法拘提吳,難認有誤,經訊問後,依卷證資料,足認吳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被告入出境資料,近年吳有非常頻繁之入出境紀錄,可認被告具備輕易遷徙或逃亡之能力。
裁定指出,吳政祐雖坦承犯行,但他於警詢、偵訊、原審供述多有前後不一,與陳冠良所述亦有明顯出入,經調取之大量通聯紀錄也流向不明,有相關共犯尚未到案,審酌吳的供述顯有避重就輕、維護共犯情事,依目前案件偵辦情形,有高度勾串、滅證,使案情陷入晦暗不明之可能,為期各項證據不受污染,確保司法權有效行使,無法以羈押以外之強制處分代替,原羈押禁見應屬相當,駁回抗告案。
陳冠良、吳政祐過去同為警界人士,吳曾任刑事警察局警官,陳冠良年輕時投入刑事工作期間,曾由吳男帶領辦案、傳授刑事偵查經驗,兩人多年來維持警界前後輩及師徒情誼。吳退休後轉往房仲業發展,陳冠良一路升任北市刑大科偵隊長。
陳冠良是警大76期畢業,8年前曾獲頒模範公務員,過去在刑事局偵破多起安毒走私與重大刑案,卻因昔日警界的師父、現任房仲吳政祐請託,要處理產權複雜都更案,想找到相關房產所有人,因此找陳,檢方懷疑陳從2026年3月起共協查上百筆個資給吳,並收取逾100萬元不法酬勞,偵辦將2人聲押禁見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