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與嘉義市警局聯手破獲一起跨國人蛇案,查出以許姓男子為首的人蛇集團,涉嫌招募多名台灣民眾充當「人頭」,利用中國大陸、香港機場調包登機證及偽變造等方式,協助中國籍人士冒用台灣人身分偷渡加拿大。全案經嘉義地檢署偵辦後近日偵結,依違反「護照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將許男、蕭男等9人提起公訴。

移民署調查,許男以「免費出國旅遊、還可賺取報酬」為誘因,招募台灣籍民眾充當人頭,由集團先替人頭申辦加拿大電子旅行證(eTA),再安排人頭前往中國大陸或香港等地機場,與中國籍偷渡客會合。
集團成員隨後在機場將登機證及加拿大電子旅行證等文件交給偷渡客,讓偷渡客冒用台灣人頭身分搭機飛往加拿大;至於台灣人頭則改搭機前往香港或泰國,再自行返台,藉此製造正常出入境紀錄,企圖規避查緝。
不過,中國籍偷渡客抵達加拿大後即遭當地移民官識破冒名身分,加拿大方面透過國際合作機制通報我國,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循線追查,並與嘉義市警局共同蒐證,成功瓦解這個跨國偷渡集團。
移民署指出,依「護照條例」規定,將護照交付他人冒名使用,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行使偽造、變造護照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在機場交換登機證協助非法移民入境我國或他國,也可能涉及運送非法移民罪,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林清芬呼籲,中華民國護照在國際間享有高度信譽與便利性,民眾切勿因貪圖免費旅遊或微薄報酬,將護照交付他人使用,淪為跨國犯罪集團犯案工具,不僅須負擔刑事責任,也將損害我國護照的國際公信力與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