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聲請通姦除罪化釋憲案的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周方慰,沒有律師資格卻收費承攬訴訟,另以裸照逼前女友簽本票,稱如不從會「比曾格爾新聞更勁爆」,違反律師法、犯恐嚇取財罪,台北地院審理,今天3罪判周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可上訴。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情蒐指出,曾經接受採訪談論訴訟案的周方慰不具律師資格,卻從事律師相關業務,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調2023年1月發動搜索收網,訊後諭令周以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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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周方慰的前女友看到周被檢調約談的新聞後,加碼指控周涉嫌恐嚇取財,周前女友聲稱,周因不滿她提出分手,2022年12月至2023年1多次傳LINE恐嚇她。
檢察官偵查發現,周方慰涉嫌於2013年3月14日至2018年2月1日受兆豐國際財務顧問公司的委任,收受115萬元報酬違法承攬民事訴訟;2016年5月12日至2020年2月3日也收受開得數位科技公司提供的73萬元報酬,執行訴訟業務。
檢方偵查認定,周方慰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傳LINE恐嚇前女友稱「你就開一張1000萬元的銀行本票,直接寄到我信義路的地址就行了…當作我精神賠償」。
另外,周方慰還對前女友恫嚇稱「給你一個星期準備錢,同時我也在這個時間寫新聞稿」、「而且是圖文並茂喔」、周還稱「鐵定比曾格爾的新聞更勁爆」等,涉犯恐嚇取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