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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未依保護令遷出還對媽媽咆哮、扭打 檢起訴涉犯家庭暴力罪

兒子未依保護令遷出還對媽媽咆哮、扭打 檢起訴涉犯家庭暴力罪

楊姓男子因對有暴力行為收到,卻未依法搬出原與媽媽同住的房子,還三度與媽媽發生爭執,對媽媽大呼小叫,母子甚至有肢體衝突。檢察官偵查後,依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楊男涉犯3案。

基隆地檢署起訴指出,楊男因為對媽媽有暴力行為,基隆地方法院核發保護令,裁定命楊男不得對媽媽實施身體、精神上騷擾不法侵害行為,並應今年3月底前,遷出基隆市中正區住處,並將鑰匙交與媽媽,保護令有效時間為2年。

楊男在今年3月間收受保護令,已知保護令內容,3月某日因懷疑媽媽拿走他的國民身分證,在住處朝媽媽大聲咆哮,甚至辱罵髒話、拍打桌面,涉嫌對媽媽實施精神騷擾不法侵害行為。

楊男在今年4月某日遷出住處,但未將鑰匙交給媽媽,還曾在住處內朝媽媽大呼小叫,再次涉嫌對媽媽實施精神上騷擾之不法侵害行為。

今年6月某日,楊男待在屋內,也未交鑰匙交與媽媽,更因在屋內向媽媽索取金錢不成,扣住媽媽的雙手,母子接著扭打。楊男用牙齒咬媽媽的左手手背,導致楊母有左手瘀傷、右手腕挫傷等傷勢,涉嫌對媽媽實施身體、精神騷擾不法侵害行為。

警方接獲楊母報案,通知楊男到案製作筆錄後,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楊男函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楊男對媽媽有暴力行為、未遷出住居所違反保護令規定,並依涉嫌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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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男子未依保護令搬出原與媽媽同住的房子,另再與媽媽發生爭執、扭打,檢察官偵查後,依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楊男。聯合報系資料照
楊姓男子未依保護令搬出原與媽媽同住的房子,另再與媽媽發生爭執、扭打,檢察官偵查後,依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楊男。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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