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經營兩公司,各推出預購貴州茅台牛樟/牛蒡酒方案、「健康方案」,都約定獲利及返還本金期限,合計66人次受害。彰化地方法院審結,李男犯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三罪,被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公司合計罰款4千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男以預購貴州茅台牛樟芝/牛蒡酒,從嘉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出「貴州茅台白金牛蒡酒預購方案」,每單位20瓶、10萬元,給付紅利及到期返還本金。李男延攬同男為投資方案的經銷總經理、總顧問,進用許姓女子為北區業務經商、郭姓男子為中區業務經銷商,蔡姓女子、彭姓女子為業務推銷,負責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招攬投資「茅台投資方案」。
李男經營嘉博生醫科技股分有限公司,與許姓女子共同構思從公司推出「健康大數據方案」,以預購康力公司生產的滴丸為名義,約定預購本金方案30萬元、100萬元,1年內給予滴丸、健檢2次或3次,1年期滿無條件返還本金。
李男等人均辯稱,招攬人來預購酒,不是招攬投資、不收受他人存款、沒保證獲利。李男、許女更辯稱,2019年底起大陸陸續爆發新冠,之後延擴散全球,台灣2020年底疫情升溫爆發,才延誤合作開發計畫。疫情不可預期,並無詐欺之意。
彰化地院審酌,李男等人均知公司非銀行更不是投資顧問公司,卻以「茅台投資方案」、「健康大數據方案」吸收民眾資金,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的紅利(利息、報酬),許女等人都獲有高額獎金,並衡酌李男等人參與期間久暫。共犯間所居地位、招攬吸金的金額及受害人數,獲取犯罪所得多寡、是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家庭生活經濟等一切情狀,分別量刑如下:
李男犯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周男與李男共犯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一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許女與李男共同犯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兩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郭男與李男共同犯非法經營銀行罪務罪,一年,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蔡女、彭女均獲緩刑,拉受4場次法治教育及各罰款30萬元、20萬元。可上訴。
嘉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博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因負責人李男執行業務違反銀行法的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各罰款3千萬元、1千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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