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3巷,10日下午發生一起特殊肇逃案。一名騎士疑似停車時操作不慎,擦撞停在機車格內的,騎士沒有報警也沒有等車主到場,在車上留下道歉紙條和3000元現金後離開。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已掌握肇事車輛,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大安警分局表示,事故發生在10日下午5時13分,地點位於敦化南路二段63巷。肇事普通重型機車沿巷弄由西往東行駛,疑似準備停進路邊停車格,操作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車頭撞上停放在機車格內的另一輛普通重機車尾,導致被撞機車倒地受損。
被撞機車停在路邊停車格內,倒地後車身外觀受損,後方殼件、坐墊邊緣及照後鏡等處都有擦撞痕跡。車主事後在車上發現一張黃色便條紙,旁邊夾著3000元現金,紙條內容大意是「不好意思,移車時擦到你的車,這是賠償」。
被撞機車車主是21歲王姓男子,他發現車身多處擦損後報警處理。警方表示,肇事者雖疑似想以留錢、留紙條方式賠償,但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報警、未通知車主,也未在現場等候處理,仍依A3肇逃案件受理。
警方指出,交通事故即使沒有人受傷,也不能自行放錢了事後離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車肇事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已調閱周邊影像查明肇事車輛,後續將通知車主到案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