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世峯與沈姓友人因毒品起衝突,沈偷襲將藍波刀刺進陳右胸,陳拔出藍波刀後反擊、砍刺沈23刀致死,一、二審均依罪判陳12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世峯(54歲)與沈姓死者原為武陵外役監「獄友」,出獄後陳仍持續提供免費的海洛因給沈解癮。本案源於2023年10月20日傍晚,沈到新北市陳的租屋處索取海洛因,他覺得「量不夠」,持續索討遭拒。
翌日上午9點56分,沈趁陳世峯側躺在床上滑手機,拿了1把藍波刀刺擊陳的右胸,陳因認為沈忘恩負義還想搶毒,情緒失控暴怒,先拔出刺進右胸的藍波刀,再與沈從床上扭打至客廳。
陳拿起藍波刀猛力砍、刺沈的身軀,沈因左側血胸及大量出血而當場死亡。陳事後打電話給鄭姓友人,簡單交代他被沈持刀攻擊,鄭隨即致電119。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一審依殺人罪判處12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高院二審認為被害人的刀傷不僅遍布身體要害,且多處是直接砍或割掉整個肉塊、或刺穿傷及器官、骨頭,一審判決並未違反經驗、論理法則。
另外,高院指出,陳世峯與沈案發前無怨隙,但陳的手段凶殘,讓沈痛苦死去,家人瞬間天人永隔;他長年無法遵守社會規範,遊走法律邊緣,又具有反社會人格特質,犯罪後否認殺人,不過陳與被害家屬已和解並賠償完畢,一審判處12年6月徒刑妥適,駁回上訴。
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