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吳姓廚師沉迷線上博奕欠債無力償還,前年和懷有身孕的呂姓一同輕生卻獨活,造成一屍兩命的悲劇,吳被起訴家暴加工自殺罪嫌,一審國民法官庭判刑4年6月。吳認為量刑過重提上訴,今開庭,吳哽咽抽泣澄清不知道女友,反被呂女家屬嗆「要錢你說沒錢,要你去關又嫌判太重,你到底想怎樣?」
吳平時與呂女同居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他嗜賭積欠數十萬元債務,也無法再借錢支應生活費,女友也向銀行信貸30餘萬元,又因腳部受傷無法工作,不能如期清償欠款。
兩人同年12月20日下午1時許輕生,呂女身亡、腹中胎兒也無法保住,吳送醫撿回一命。檢方依家暴謀為同死而幫助他人自殺罪嫌起訴吳,並具體求刑1年6月。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一審認為吳廚師月薪8萬元,卻因嗜賭欠債,必須由女友借錢維生,吳有酒駕、多次竊盜前科,並經鑑定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嗜賭症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吳坦承犯行卻未積極與女友家屬和解,判刑4年6月徒刑。
吳認為科刑過重提上訴,高院今開庭,吳指出他與女友同居約6、7年,當時不知道女友懷孕,雖女友一開始有懷疑自己是否懷孕,但事後有請他買衛生用品,他不知道女友最後生理期沒來。
吳說,他雖有博弈但「有多少錢就玩多少」,否認有借款,他也不清楚女友信貸的原因。他會提上訴,是因一審判決後有遇到檢察官,對方說「真的太重了」,建議他可以上訴,他才會提上訴,可以接受法院判決刑度為1年6月。
吳委任律師當庭提出診斷證明書,表示吳在二審審理期間,再度服用安眠藥輕生,住院9天才救回,可見吳「本身就有自殺念頭」,並認為國民法官受被害人母親說過「不要錢,只要你被關」的影響才重判,違反經驗及論理法則。
律師指出,經濟狀況不佳、不知如何理財,是社會常見的現象,吳只是選擇錯誤手段,「讓兩人都走上絕路」,自身也受到極大損傷,經4天急救才活了下來,更指被害人早有輕生念頭,是吳一次次拉住女友,但「最後一根稻草也有出現的那一天」,才會謀為同死幫助自殺。
律師說,吳目前因自身債務,已由法扶聲請更生程序中,沒有多餘經濟能力賠償家屬,但待更生完成後,願意與家屬談賠償和解。
呂女家屬反駁,吳在一審審判表示「願意承擔一切」,判決下來卻覺得關太久要上訴,「要錢你說沒錢,要你去關又嫌判太重,你到底想怎樣」,害死一屍兩命還不珍惜、不尊重自己生命的人,關多久有差別嗎?
家屬表示,根據手機對話紀錄,吳和呂女談及「小包子」,明顯知悉女友懷有身孕。吳則澄清「小包子」是女友和前兩任男友懷胎拿掉的小孩,女友沒有妥善安置,他是陪女友去地藏庵處理。
因吳在科技監控期間有多次告警紀錄,包括監控手機遺失、沒有報到等,更向母親表示要離家出走,吳回應合議庭訊問指出,他只有一次遺失手機,另一次是住院期間母親將他手機收起來,隔天就找到了。
吳也解釋提及離家出走,是因母親一直提及女友怎樣怎樣,他回答媽媽「女友都已經死了,不要把事情都牽拖到她身上」,母親要他放不下就出去。語畢,吳忍不住情緒哭泣,審判長則要他「勇敢面對」,合議庭定8月1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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