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殯葬業的李姓男子發現與同業方姓男子過從甚密,為躲避追查,李妻還和用「聊聊」私訊傳情,李男發現妻子,在高雄市殯巧遇方男,氣得找人痛毆方男,高雄高分院依傷害罪判李男9月,得入監;不過他民事求償部分獲勝,橋頭地院認定李妻及方男行為侵害李男配偶權,判決應連帶賠償李男20萬元。
李男與妻子結婚10年並育有2名子女,2024年李妻因工作結識同樣從事殯葬業的方男後頻繁外出,李男先是在妻子手機發現曖昧對話,隨後透過手機定位,在澄清湖附近的汽車旅館外發現方男座車,更在楠梓區餐廳目擊兩人共進晚餐。
兩人為了不被發現,利用「蝦皮賣場」的聊天功能當作傳情工具,李妻曾傳訊稱讚方男「我覺得你有一個厲害的地方就是硬得很快」、「你真的在這方面讓我很多自信」、「中午過後做的時候就比較容易高潮」,兩人更以「寶貝」、「我愛你」互稱,對話篇幅高達2百餘頁。
李男看完對話後氣炸,同年11月9日下午,李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寄棺大樓2樓走道,碰巧遇到方男,頓時火冒三丈,聯絡江姓、曾姓友人到場,一群人持鐵條或徒手痛毆,方男受傷後提告傷害罪,並附帶民事賠償。
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處李、江和曾3人,分別有期徒刑9月、7月和8月,但只有李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量刑適當,判決駁回確定。
至於李妻出軌部分,李男對李妻、方男提民事求償,橋頭地院法官依據李男提出的對話截圖與照片,認為李妻和方男短短一個月多達200頁的蝦皮對話,李妻與方男繁提及性行為後的滿足感,顯已逾越一般朋友社交分際,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