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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肇逃!高雄女開車撞傷騎士「留下電話」不等警來就離去

也算肇逃!高雄女開車撞傷騎士「留下電話」不等警來就離去

大寮區昨天發生轎車撞機車車禍,機車騎士摔車受傷,駕駛轎車的婦人下車後,一再央求機車騎士不要報警,但騎士因受傷堅持報警,婦人後來留下她的電話號碼,帶小孩上車開車離去。警方到場後,正通知涉嫌肇事的婦人說明,依肇事逃逸罪嫌查辦全案。

昨天下午4時20分許,陳姓男子(24歲)騎機車經過高雄市大寮區大漢路、民族路口,遭白色轎車撞上,人車倒地,身上多處擦挫傷。駕駛轎車的婦人馬上下車,見陳姓騎士起身要報警,她不明原因,一再央求陳男不要警,雙方在路口僵持許久,後來到路旁,婦人未等到警方到場,留下電話號碼便上車離去。

林園警分局員警到場後,發現肇事轎車已經離去,騎士由救護車送醫治療,已無大礙。警方追查轎車車籍,已查知車主並不是肇事人,但包號掌握肇事婦人的身分,正通知她到案說明,依肇事逃逸罪嫌查辦全案。

據了解,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後,沒有採取應有的救護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案,而是任意逃離現場,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肇事婦人曾留下聯絡電話號碼,法界認為,客觀來說,僅留下電話號碼、沒留事故現場等待警方到場,仍屬於肇事逃逸,但於偵審階段,仍有機會說明無主觀犯意,爭取不起訴,不過沒留在事故現場仍有肇逃成立的風險,建議民眾還是要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避免違法或紛爭。

高雄大寮發生車禍,駕駛轎車的婦人求受傷騎士不要報警,留下聯絡電話後開車離去。圖/擷取自threads/cwt0105
高雄大寮發生車禍,駕駛轎車的婦人求受傷騎士不要報警,留下聯絡電話後開車離去。圖/擷取自threads/cwt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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