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華僑因健康惡化、後情緒低落,自認向妻子傾訴卻得不到重視,竟於去年11月17日趁女兒外出上班後,將羅姓妻子以徒手掐頸、鐵鎚重擊及菜刀砍殺致死,犯後向警自首,桃園地檢署依罪提起公訴,將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起訴書指出,64歲李男與羅姓妻子結褵數十載,同住於桃園市區,李男近年因健康狀況惡化,又逢退休等人生變故,長期感到挫折,認為自己向枕邊人訴苦時未獲重視,於是將不滿情緒逐漸轉嫁到妻子身上,進而萌生殺意。
2025年11月17日清晨5時,李男先從臥室工具箱中取出鐵鎚預謀作案,隨後隱忍到上午8時5分,直到同住的成年女兒出門上班後,見時機成熟,便在客廳發動襲擊。
李男趁著妻子毫無防備,先徒手猛掐頸部直到妻子昏迷,隨即拿起鐵鎚瘋狂朝妻子右後腦連續猛擊至少3下,力道之大導致妻子頭骨破裂、腦漿外溢,手段殘忍的李男並未收手,隨後又衝進廚房拿出菜刀,朝昏迷的妻子右頸和右臉狠砍,導致妻子當場因創傷性腦傷不幸身亡。
李男確認妻子已死,隨即自行騎乘機車,前往桃園市警察局中壢分局內壢派出所向警方自首,坦承自己動手殺妻;內壢所警方獲悉立即派員趕到李家,現場血跡斑斑、慘不忍睹,當場將李男逮捕,並扣得犯案用的鐵鎚及菜刀等兇器,全案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檢方表示,被告李男僅因家庭溝通問題,竟採取極端殘暴手段剝奪配偶生命,惡性重大,依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起訴,建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扣案之鐵鎚及菜刀,由於本案符合國民審判要件起訴,後續將交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