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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分手…桃園男18年前勒殺姊弟戀舊愛 刑滿出獄2月竟又犯

不滿被分手…桃園男18年前勒殺姊弟戀舊愛 刑滿出獄2月竟又犯

李姓男子不滿遭周姓前女友,去年11月10日清晨埋伏在平鎮區金陵路巷弄,見周女現身由後方以圍巾套住頸部當場勒殺,棄屍對面草叢再持水果刀自戕昏迷,直到午後清醒報警自首,由於他18年前以同樣手法犯案,期滿2個月又犯,桃園地檢署再依罪偵結起訴。

起訴指出,49歲李明宗曾於2008年7月間,因不滿當時交往婚外情姊弟戀歐女友要求分手,憤而將對方勒斃,經法院判處18年6月確定,隔年6月入監服刑,2019年底由矯正署台東監獄武陵分監假釋出獄交付保護管束,李男返鄉在桃園觀音工作,直到2025年9月5日保護管束期滿,依法執行完畢,沒想到才重獲自由2月餘,再次因無法接受「被分手」而動殺機。

檢警調查,李男於2024年間在美容院結識大2歲、獨立扶養2子女的周姓髮姐,2人陷入愛河,姊弟戀同年7月在中壢同居,直到去年8月16日分手;李男因不滿周女提分手並搬回平鎮老家,2025年11月10日清晨6時38分,帶著圍巾與水果刀前往周女巷弄內住處旁埋伏。

當天上午7時1分,周女現身準備騎機車上班,李男趁她低頭彎腰將提袋放置在機車腳踏處之際,從後方悄悄靠近,以備妥的圍巾由前向後套住周女頸部,然後用力回勾加壓,導致周女當場窒息身亡。

李男行凶後,將周女屍體橫抱搬移至周家對面草叢放置,然後拿出自備水果刀朝自己的左右頸部、右胸、左腹、左手腕等處自傷,造成多處表淺銳器傷而當場昏迷,直到當天下午1時44分李男甦醒後,打110報案稱「我將前女友勒死了」。

119消防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分別對清醒的李男和失去生命徵象的周女施行急救,周女緊急送醫,到院前已無自發性呼吸、血壓及心跳,且頸部有明顯勒痕,經院方施以高級心臟救命術急救,仍於當天下午3時1分中止急救,宣告死亡;案經周女的2名子女、周女的兄姊委任律師提告,桃市平鎮警分局偵辦後移送。

檢方認為,李男所犯家庭暴力罪之殺人罪嫌,在殺人罪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因不滿分手再度故意殺人,構成累犯,因李男惡性重大且重蹈覆轍,檢方建請法院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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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男子李明宗不滿遭周姓前女友分手,重演18年前姊弟戀勒殺舊愛戲碼,2025年11月10日清晨埋伏在平鎮周家門前,趁周女低頭放東西之際,以圍巾將她勒斃,棄屍對面草叢持刀自戕昏迷,伴屍近7小時清醒報警自首,桃園地檢署再依家暴之殺人罪起訴,將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記者陳恩惠/攝影
49歲男子李明宗不滿遭周姓前女友分手,重演18年前姊弟戀勒殺舊愛戲碼,2025年11月10日清晨埋伏在平鎮周家門前,趁周女低頭放東西之際,以圍巾將她勒斃,棄屍對面草叢持刀自戕昏迷,伴屍近7小時清醒報警自首,桃園地檢署再依家暴之殺人罪起訴,將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記者陳恩惠/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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