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歲葉姓婦人28日深夜涉刀殺死91歲姊姊,檢方認涉罪重嫌重大向法院聲押,昨晚裁押獲准,台南地院指出,葉婦涉殺人罪,有逃亡之虞,且有滅證之舉,依法裁定羈押。
台南地院指出,葉婦經訊問後,坦承犯行,並有羈押聲請書所附證據資料佐證,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同時,審酌殺人罪為重罪,畏罪逃避追訴、審判程序的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有逃亡之虞。
台南地院表示,依卷內事證,她有滅證之舉,如果交保在外,極有可能湮滅證據,有相當理由足認她有湮滅證據之虞。
台南地院參酌,葉婦本案犯行危害社會治安的程度,對被害人所生損害及其公共安全所生危險,認本案無從僅以具保等方式替代羈押,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
